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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不同 科力尔IPO疑似财务操纵

2017-07-17 13:53:10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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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招股书显示,聂葆生直接持有公司41.64%的股份,通过永州科旺持有6.84%的股份,聂鹏举直接持有公司30.92%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9.4%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聂葆生和聂鹏举为父子关系。

聂葆生的职位为董事长,聂鹏举的职位为副董事长、总经理。但在今年2月份,地方媒体的一则报道中,聂鹏举的职位已变成董事长、总经理。然而招股书中显示,聂葆生的董事长任期至明年10月份。

就上述问题,科力尔对IPO日报表示,“聂鹏举目前的职位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我公司招股书披露准确。我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管理办法披露条例的情形;我公司报告期内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动,主体资格不存在问题。”

IPO审核在主体资格这一项当中有明确要求,主板及中小板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控人没有发生变更。因此,科力尔在管理层的稳定性上存在瑕疵。

财务操纵嫌疑

原材料硅钢片每吨单价前后不一

科力尔除了在管理层稳定性上存在瑕疵,其还有财务操纵的嫌疑。

科力尔2016年招股书显示,2014年与2015年,科力尔主要原材料硅钢片每吨单价为4216元与3394元。然而在2017年更新的招股书中,这组数据就变成了4018元和3471元。

记者发现,科力尔在2014、2015两年中,采购硅钢片数量分别是11450吨和13382吨。按此计算,2014年采购硅钢片的成本应该减少了226.71万元,同时2015年采购硅钢片的成本增加103.04万元。然而科力尔新旧两份招股书,无论是直接材料费用、现金流量还是净利润,都没有任何变化。

一般认为,财务操纵的主要方法分为会计方法与非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主要是指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不当进行收入确认、或成本、费用、损失的处理;非会计方法主要是通过不正当的商业手段虚构或歪曲销售、通过不正当的行为影响成本费用的计量等。

据此,科力尔调低2014年硅钢片每吨单价、调高2015年硅钢片每吨单价,是否有操纵财务的嫌疑?

记者就硅钢片每吨单价前后不一的问题采访科力尔,科力尔回复:“当前我公司招股书正确披露了公司原材料价格,不存在粉饰财务报表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这些规定的主旨就是要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操纵的情形。从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来看,第(一)、(三)项属于财务舞弊行为,第(二)项属于过度的业绩粉饰行为。

那么,科力尔能否在发审委面前解释清楚原材料硅钢片每吨单价前后不一的问题?

幸运的是,据最新消息,科力尔还是顺利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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