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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海事处组织召开船员流动学校培训

2016-01-20 17:32:34 来源:区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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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16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起好头开好步,把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辖区安全、畅通、有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016年1月20日,涪陵海事处珍溪执法大队按照长航局“三保一创”工作目标、长江局、重庆局“三防一禁”安全活动要求,结合涪陵区政府近期《关于开展涪陵辖区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和涪陵处统一布置,组织召开了辖区客渡船、采(运)砂石船经营人参加的“船员流动学校培训学习”。
培训学习会上,珍溪执法大队贯彻传达和组织学习了长江海事局、重庆海事局开展“三防一禁”安全活动要求、“2015年辖区安全状况及通航环境情况”和近期事故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15]60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通知》、《内河船舶船员水上交通安全类违法记分分值标准》、《内河船舶船员防止船舶污染类违法记分分值标准》等内容。

珍溪执法大队就下一步安全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1、各船舶要充分认识到“2016年安全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的重要性”,按涪陵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作好辖区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控工作,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2、按照“三保一创”、“三防一禁”和深化“打非治违”活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安全缺陷、隐患工作,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3、客渡船要认真做好“紧急疏散旅客、有效应对极端天气” 等应急演习(练),严禁冒雾航行和冒险蛮干,按照渡船斑马线轨迹,规范航行行为,把好签字发航关;4、采运砂石船舶按照长江局、重庆局分类监管工作要求,严禁超载和600总吨以下运砂船夜航,严禁采砂船未持有水工许可证擅自作业,严厉打击超载、配员不齐、不按规定办理签证、不具备夜航条件等各种违法行为。 会后,大队负责人组织在场所有采(运)砂石船船主、法人代表签订了采(运)砂石船舶安全责任书,希望大家安全生产,继续辖区2015年“0死亡,0事故”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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