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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十二五”环保工作取得圆满收官

2015-10-30 12:01:25 来源: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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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以来,涪陵区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思路,以深入开展环保“五大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环保工作新机制,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截至今年10月28日,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281天,占监测天数的93.3%,比2010年同期增加23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0.023、0.044、0.071毫克每立方米,比2010年同期分别减少66.2%、3.4%和28.3%;长、乌江干流水质保持在Ⅲ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分别为53.9和67.3分贝,比2010年同期减少1.8和0.1分贝。

一是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责任机制。涪陵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环保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以及区级相关单位,将各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领导还定期听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区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目标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二是污染防治实现了上档升级。“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完成减排项目217个,淘汰蒿枝坝片区等区域小水泥落后产能120万吨,关停榨菜企业10余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2010年实际削减了12.06%、 8.89%、11.57%和1.70%。四项指标均已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建峰氨法脱硫、华峰化工脱硫、华新水泥深度脱硝、榨菜集团榨菜废水治理等2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为大批项目落户涪陵腾出了环境容量;完成3个园区和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15万吨/天,全区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了涪陵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累计处置医疗废物近2400吨。

三是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投资9735万元,完成14个乡镇(街道)61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成垃圾中转站39座,配置垃圾中转车42辆,垃圾收运车194辆,垃圾收集桶(点)1875个,垃圾收集箱体78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57座,散户污水处理设施442座(总处理规模5384吨/日),解决了农村约15万人的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修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系统、沼液还田管网等)54处,约1500余生猪当量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2014年,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5000万元,对全区禁养区567家生猪当量约15万头养殖场实施关闭,目前已关闭159家。

四是严守环保三大底线。——严守项目审批底线。深化“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十二五”以来,依法审批新建项目1550个,竣工验收项目632个,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否决污染项目25个。——严守违法排污底线。重点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源、环保挂牌督办案件、长乌江重点排污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涉铅、镉、汞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执法、大整治、大排查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200余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34件,罚款金额119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出台了《涪陵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健全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受理、联合处置、信息共享、执法保障等程序规定和制度。征收排污费近1.2亿元,处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3200余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十二五”期间,建成龙桥、白涛两大化工园区环境应急指挥分中心和拦截坝、事故收集池等环境应急处置设施,园区内各企业建立了围堰—事故池两级防范系统,分片区建设了园区级事故池及拦截坝,形成了园区三级风险防范体系。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50余次,全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高,确保了近年来涪陵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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