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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人加班:自愿还是被自愿?

2015-10-02 16:33:04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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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两天后,富士康回应,不承认“加班”与“过劳死或自杀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说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并且甚至指名道姓地提请郭军“走到基层”,了解企业和员工的心声,监督企业的不足,也不要忽视企业的成长和进步。

最近口水仗真是一轮接着一轮,阿里和工商总局网监司的口角刚消停,富士康和全国总工会又杠上了。那么全总对富士康是否失之苛责,富士康态度这么强硬究竟有没有道理,加班真的是员工自愿的吗?有一个旁证,可以提供两重对照。那就是在几年前,富士康因为发生“14连跳”的员工连续自杀事件,加之媒体报道的其他问题,被称为“血汗工厂”的典型。作为当时富士康的头号订单提供商,美国苹果公司邀请美国公平劳工协会调查富士康。有意思的是,美国公平劳工协会的调查结论是,富士康存在长时间加班的情况,还有健康和安全问题。巧得很,这个结论和全国总工会最近的批评何其相似。但是面对同样的批评,富士康的态度那真是大相径庭。别看今天面对全总的批评,它是态度强硬甚至咄咄逼人;但是当年面对美国公平劳工协会的批评,那是俯首帖耳迅速整改——承诺降低加班时数,努力缩减到劳工每周加班时数不超过9小时。

何以如此?道理很简单,美国公平劳工协会是苹果请来的,富士康答对不好,订单就可能会打水漂,所以它不敢得罪。但是它不怕得罪中华全国总工会,因为全总给不了它需要的订单。

但是吊诡的是,减少加班时数却真的引发了部分工人的不满。后果有两个,一个是造成部分员工流失的现象,另一个是部分厂区这两年甚至发生过工人抗议加班减少的事件——工人要求加班!?就有评论为富士康鸣不平。一位著名评论家就说:“工人希望加班,被人视为荒诞,可换成演员希望更多片约、作家希望更多约稿、开小卖铺的希望更多的生意,出租车司机希望更多乘客,却被视为人之常情。”这是否正好证明富士康的观点呢——工人是自愿的,为了多挣钱渴望加班?

看似有理,其实似是而非。就拿出租车司机来说,如果希望乘客多多益善,那是因为成本的压力。每天睁眼就欠公司至少200多份子钱,拉不出来,干一天就亏一天,所以就宁愿歇人不歇车,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一年到头舍不得歇一天,结果严重伤害了健康。这种自愿的背后是无奈的辛酸。富士康的员工也一样,工人们抗议要求加班的时候,打出的是这样的标语:“我们不做机器人,我们要吃饭养家!”道理很简单,富士康的工资结构是基础薪酬过低,要想多挣钱“吃饭养家”就得靠加班。长期关注富士康工人权益的香港理工大学教授潘毅的研究团队调查发现,即便在去年,生产旺季,有的富士康工人每月加班140多个小时,有时候150多个小时,加上8小时工作,就等于每天工作13个小时,比出租车司机还长。工人们“十三天休一天”、甚至“三十天休一天”。每天加班加点,一干就是一个月,如果说这竟然还是自愿的,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这些人已经成为劳动机器了。那么问题就来了:是什么样的企业制度,什么样的企业文化,才能把人变成这样的劳动机器呢?

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不是富士康一家的问题。

原标题:富士康工人加班:自愿还是被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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