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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五华县一留守儿童惨遭老师毒打

2015-09-29 17:41:3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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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深圳9月29日消息(记者李强)近日,广东省五华县一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他在老家读书的儿子在学校遭到的老师毒打,后背多出淤血,连续两天只能趴着睡,让家长痛心的是打人的老师年近60岁,孩子受伤这么严重,家长怎么也不想是老师下此毒手。

据这位李姓家长反映,他的孩子在五华县华强小学读三年级,打人的是黄姓语文老师。后来听班主任说,这位老师年近60岁,班长任向家长解释说,孩子上课不听话,语文老师就动手打了他,还说对不听话的孩子打两下也是常有的事。然而家长问为什么下手这么狠?班主任老师也无言以对。

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夫妻两远在深圳打工,平时孩子就由家里的老人照顾。老人家也是后来瞒不过,孩子被打了两天之后才告知他们的。期间,老人也带着孩子去学校找了校领导,校方承认了错误,也承认老师动手太狠,校方的处理结果就是在全校大会上批评教育这位老师。李先生说,而这样的处理让他们无法接受,他说,他承认孩子淘气,老师打孩子两下也正常,但是这次出现这么严重,绝不是老师推一下、打一下的问题。孩子两天没上学,校方没有老师来看望和过问,希望校方能本着公平,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更希望社会能关注和关心留守儿童,给他们更多的爱,而不是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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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我们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如果出现了上述行为,条例的第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另外,据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出现的类似的严重情况,建议首先报警,由相应的机构先鉴定伤害等级,如果构成伤害,将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这些留守儿童,亲属也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团委、社工委、民政部门等部门求助。

今天下午,五华县教育局人事股的温老师告诉记者,经过与校方了解情况,小孩的伤势情况不严重,对涉事的老师已经批评和教育。如果家长仍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带着小孩子去医院做鉴定。

原标题:广东省五华县一留守儿童惨遭老师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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