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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养母被指伪造收养证明

2015-09-29 02:32:06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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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征琴

南京虐童案开庭 被告人否认故意伤害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南京虐童案昨天上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属于一般家庭暴力还是故意犯罪,以及被告人和受害男童,是否具有收养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男童养母、被告人李征琴称,“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罪很有异议。宝宝来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男童父母没有获准旁听

南京虐童案昨天上午9点30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1名审判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3名公诉人、2名辩护人,1名被告人委托代理人及80多名旁听人员参加了上午的庭审,男童施某的父母也出现在了法庭门口,由于可能要作为证人出庭,所以他们没有获准进入旁听。

法庭之内,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李征琴身高1米65左右,戴着黑色的眼镜、穿黑色针织上衣(如图),在庭审中思路比较清晰,口齿清楚,抓住一切机会急切地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李征琴和辩护人也多次对公诉人的询问和问话进行插话,现场语言上的交锋比较激烈。

无子女证明印章被指伪造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李征琴在今年3月31日因为在其监护下的男童施某考试作弊、撒谎等原因,用跳绳、抓痒耙等对其进行了殴打,经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 定构成“轻伤一级”。李征琴和其辩护人则主要辩称,没有伤害孩子的故意,是由于孩子撒谎等恶习实在气不过,为了教育孩子才进行了惩罚,本质上是属于家庭教 育方式不当,不能构成犯罪。李征琴还介绍,在事发后自己还主动牵着孩子的手到派出所去投案,并且多次表示深刻忏悔,希望法庭予以考虑。此外李征琴聘请的专家证人还提供了孩子伤情较轻,不构成轻伤的证明。庭审中辩护人提供了一根和李征琴当时殴打男童时一样的蓝色跳绳,坐在被告人席中的李征琴在现场模拟了当时的动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的时候,详细地了解了李征琴当时办理孩子收养手续的过程,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李征琴和现在的丈夫此前分别有一名子女,在办理收养手续时使用的无子女证明上面的印章与当时机关存留的印章不一致,是伪造的。不过伪造的无子女证明的行为受到了李征琴的矢口否认,称对该证明不知情。辩护人则认为收养关系存在与否,不影响被告人是否有这个认定,试图阻止公诉人的询问。目前李征琴与男童是否具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还没有得到合议庭的确认。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事件回顾

●4月,李征琴虐打9岁养子致其伤痕累累,引起社会关注。

●4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4月20日,检方公布对养母李某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再度引起热议。

●7月,南京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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