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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确认发生冤假错案 一律启动问责机制

2015-09-28 11:15:06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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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杨孟辰)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意见》对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做出明确规定,通过科学划分司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追究程序。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在明确各类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责任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核心。

《意见》明确司法责任的类型和标准。根据检察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客观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司法责任分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重大过失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三类,分别列举了各类司法责任的具体情形,以及免除司法责任的情形,增强了司法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

《意见》通过科学划分司法责任,使办案的检察官对自己的办案行为负责,作出案件处理决定的检察官对自己的决定负责,把司法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从司法责任的发现途径、调查核实程序、责任追究程序、追责方式、终身追责等几个方面完善了司法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机制。对检察人员承办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或死亡、伤残等情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核查检察人员是否存在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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