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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11个巡回点 根据当事人住所就近审判

2015-09-26 11:17:1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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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能,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创设了巡回点制度,确定11个巡回点法院。

今后将根据当事人住所就近审判,兼顾公平与方便诉讼进行。

据了解,巡回点依托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区,即东北三省内相关中级人民法院来建立,巡回点法院选择结合巡回区案件数量、涉诉信访以及交通条件以及地域分布等情况,与三省高院充分沟通之后最终确定的,确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巡回点法院。

其中,黑龙江省4个,吉林省5个,辽宁省2个。法院方面表示,在巡回区以下创建巡回点,能够保证巡回区内的巡回审判相对集中的开展,能够更加紧密地加强与巡回点法院的联系,能够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能够确保巡回审判有牢靠的着力点来支撑。

据了解,巡回点制度的操作特点主要体现在巡回审判地点选择上,根据双方当事人住所不同,巡回点法院也相应不同,既坚持方便诉讼,又兼顾审判地点选择上的程序公平。

一是案件当事人住所地在同一巡回点内,巡回审判一般就应在该巡回点所在法院进行,以体现最大程度便民。二是案件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在巡回区内同省不同地市,巡回审判可选择当事人共同邻近的巡回点所在法院进行。三是案件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在巡回区内但是跨省不同地市,相关庭审活动则在第二巡回法庭所在地进行。

此外,为了确保巡回点工作有效开展,在创建巡回点的同时,还建立了一个由第二巡回法庭庭领导、主审法官定点、定期联系巡回点的工作机制。

原标题: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11个巡回点 根据当事人住所就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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