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官方通报平邑强拆事件火因:系死者自身行为所致

2015-09-20 16:36:46 来源:大众网

评论

9月20日,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连续五天不间断调查,走访现场群众及知情者130余人,在省刑侦和消防专家组具体指导下,提取有关物证送权威部门鉴定,综合勘查检验、尸体检验、物证检验、审查讯问、走访调查等工作,“9.14”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2015年9月14日11时50分,平邑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警称: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一房子着火。接报后,平邑县公安局迅即指令消防大队、地方镇派出所组织力量前往施救,派出所人员12时10分到达现场,消防大队出警人员12时20分到达现场,至12时50分火情被全部扑灭。在清理房屋坍塌现场过程中发现房主张纪民(男,46岁)已经死亡。

经现场勘查,在张纪民家院子西北部发现四具灭火器,其中三具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为0,表明内部干粉已完全喷出,另一具剩余少量干粉;在院内西部鸡圈北侧和东侧发现并提取两个装有黄色液体的“龙江家园”酒瓶和三个“龙江家园”酒瓶碎片,经检验两瓶黄色液体为汽油,在两瓶体及碎片上均检出张纪民DNA基因分型。另经勘查,张纪民宅院堂屋室外正门西侧台阶处有一起火点,该起火点周围无火灾蔓延痕迹,分析为独立起火点,提取衣物残骸,从中检出汽油成分。张纪民住宅主房屋内门口西侧有另一处起火点,主房屋门烧失,屋门外部门栓和门锁呈分离状态,屋门内插销呈拴闭状态,西侧门框过火痕迹内侧重于外侧,下部重于上部,为室内液体低位燃烧形成,门槛炭化痕迹内侧重于外侧,证明该处也存在室内液体低位燃烧情形,在该处提取的地面残留物也检出汽油成分。另外死者项部、左手腕处碳化衣物残片均检出汽油成分。

经法医检验,张纪民上衣夹克右下兜内有塑料打火机1个、手机1部,左下兜内有塑料打火机3个。法医认定张纪民存在全身广泛性生前烧伤,未发现除烧伤以外的其他损伤,系烧伤致死。死者下颌部可见一白色毛巾燃烧后残片覆盖,相应颈部皮肤未见软组织挫伤,符合火场中求生自救迹象。

经讯问被刑拘人员、询问现场群众和知情人,死者张纪民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与拆迁方达成协议。9月14日早7时许,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苏然根据与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及该镇工作人员高群的事先约定,带领本分局6名工作人员对张纪民妻子潘进惠实施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2个多小时。

在苏然等人控制潘进惠的同时,高群带领平邑县地方镇大瑶草村人王永飞、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人庄银田、平邑县地方镇归来庄村人武海杨等15人赶至张纪民住宅附近准备实施强拆。魏运波及东崮管理区书记兼社区总支书记管彦省先安排后东崮村支部书记高新和村主任高学明前往张纪民家中做工作未果,又安排高群和后东崮村村民杨某某前往劝说,高群、杨某某发现张纪民家大门仍然从内部锁闭,高群通过宅院门缝和院外高处发现院中一铝盆内的衣物正在冒烟,魏运波即让苏然、高群安排平邑县地方镇爱华村人韩飞飞到附近加油站拿回两具灭火器,韩飞飞与王永飞翻过张纪民住宅西院墙用灭火器将院中铝盆内的火扑灭。之后,管彦省安排高群指使庄银田驾驶铲车将西院墙推倒,推墙过程中,庄银田看到张纪民正在屋门内向铲车方向投掷瓶子类东西,此时站在院西墙外的平邑县地方镇兴仁庄人彭京璐通过院墙缺口也看到张纪民从门内向外投掷东西,并抛洒液体。接着发现,张纪民主房门前平台上燃起明火。魏运波安排人从地方镇政府带着四具灭火器赶到现场,与高群等人用灭火器共同将明火扑灭。随后,张纪民住宅主房门内突然冒起黑烟,迅速变成明火并燃及屋门。高群等人欲用灭火器扑救屋内明火,有人大喊“屋内有煤气罐”,在场人员遂撤离现场。之后,魏运波、管彦省等人安排人员在屋后用石块投砸张纪民住宅后窗,欲砸碎玻璃通风散烟,避免张纪民被烟呛死,后来发现屋内火势迅猛燃起,现场人员均退避散离。管彦省、魏运波分别拨打110报警。

另经公安机关调查了解,9月11日,后东崮村村民高某某到张纪民家做工作时,张纪民曾主动向其展示三个煤气罐和两桶汽油。9月13日,后东崮村村民杨某某到张纪民家做工作时,也发现在其堂屋门内西侧有两个小型煤气罐、两个装有黄色液体的塑料桶、五六个装有黄色液体的“龙江家园”透明玻璃酒瓶。经调取平邑县地方镇供销加油站监控视频和销售汽油名单查明,9月11日、13日张纪民分两次在地方镇供销加油站购买9升汽油。

综合勘查检验、尸体检验、物证检验、审查讯问、走访调查等工作,“9.14”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在本次强拆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1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相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事件发展回顾】

平邑“9·14”民宅火灾直接责任人被控制

山东平邑“9·14”民宅火灾事件发生后,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项会议对事件处置进行部署,责成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迅速查明真相,并成立了工作组到现场指挥督导。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正加大审查力度。平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对该事件中违法违纪人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临沂市“平邑9.14”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有新进展。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魏运波(地方镇党委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东崮工作区书记兼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高群(地方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依法处置"平邑9.14"事件,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16日晚,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赶赴平邑县,督促调度“9.14”事件处置情况。林峰海指出,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令人痛心,教训深刻,要充分认识这起事件的严重性,依纪依法迅速调查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林峰海连夜召集专题会议,调度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调查处置工作措施:一、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检察、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查清张纪民房屋起火和死亡原因;查清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查清张纪民家属被抓被打事实真相,以事实为依据,坚决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问责。二、以人为本,妥善做好家属医治、子女上学和生活安排等善后工作。三、及时、公开、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支持媒体做好事件报道和监督工作。四、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立即停止,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政策到位、补偿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靠群众做好工作。五、全市上下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社会矛盾,特别是拆迁引起的群众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汲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悉,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正紧张有序展开调查。

临沂市“平邑9.14”事件续报:周到做好家属医治、子女上学和生活照顾

9月18日上午,临沂市委副书记张宏伟来到平邑县人民医院,代表临沂市委市政府看望张纪民家属潘进惠。张宏伟说,发生了这种事件我们感到非常痛心,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真诚地向你和家人表示歉意,请相信调查组一定会依法迅速查明事件真相,对涉及到的违纪违法人员严肃处理,还你们一个公道。

张宏伟详细了解了潘进惠的病情,要求医院对潘进惠的身体状况作进一步的全面检查,安排专人精心医治调理,医疗费用要全部免除。张宏伟对潘进惠两个女儿的情况十分关心,要求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的老师,认真细致地做好课程辅导、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孩子尽快走出家庭变故的影响。同时,要求平邑县要妥善安排好潘进惠出院后的住房问题,切实帮助解决好生活困难。

“平邑9.14”事件续:涉嫌非法拘禁潘进惠案7名有关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平邑9.14”事件死者张纪民妻子潘进惠遭非法拘禁案侦破取得新进展,涉嫌非法拘禁潘进惠的7名有关人员已于9月17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已被刑事拘留)原系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达到强制拆迁目的,魏策划指使苏然(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分局局长)、陈相源(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分局中队长)、邵明星、焦文亮、赵镇、梅杰、周笑笑(均系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分局职工)等原单位7人对潘进惠实施了2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

“9.14”事件相关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平邑9.14”事件续:平邑县地方镇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9月19日,“平邑9.14”事件地方镇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目前,由两名平邑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进驻该镇开展工作。

继9月17日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管彦省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平邑县委对地方镇党委书记唐义柱,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建军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强调,严查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依纪依法严厉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原标题:官方通报平邑强拆事件火因:系死者自身行为所致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