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奇葩证明再现:取母储蓄需证明"你妈是你爸老婆"

2015-09-18 08:37:39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参考消息网9月18日报道 台媒称,福建谢姓男子想要领出母亲生前的银行存款,为了取得密码,需要的证明竟多达五种,包括:“你妈是你外公外婆的女儿”、“你妈是你爸的老婆”等。谢男忙了一整天,一张证明都没办成。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9月17日援引大陆媒体报道,谢男拿着存折和储蓄存单去银行说明情况,想把里面的钱领出来,合作社和银行都要求找公证单位做继承公证。公证人员给他一张“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报道说,公证所需的证明内容包含“你妈是你妈”、“你妈是你外公外婆的女儿”、“你妈是你爸的老婆”、“你爸早年过世后你妈没有改嫁”、“你们五个兄弟姐妹是你妈生的”等。

15日上午,谢姓男子决定先办他的母亲和父亲的婚姻关系证明。经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查询,他母亲没有婚姻记录。另一工作人员表示,去世的人不能补办结婚证明,并要求先开具他父母的死亡证明。

谢男来到城厢镇土楼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谢男,因他的父亲是土葬,没有火化证,要提供父亲本人身分证、姓名、死因和死亡时间等资讯,下午再来开死亡证明。

谢男改而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谢男父母结婚年代早,已无档案可查。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人都过世要怎么证明关系,先办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谢男只好回到公证处,询问证明到底要如何开。公证人员说,证明一定要有,如果过世的人无法证明关系,就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而活着的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必须有派出所的证明。

谢男带着村委会开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来到派出所,注销了父母的户口。最后当他拿着村委会开具的母亲和五个子女亲属关系证明表要给派出所盖章时,派出所拿出上月底颁布的新规说,派出所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只供户口登记使用。

原标题:奇葩证明再现:取母储蓄需证明"你妈是你爸老婆"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