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以“过桥业务”为名 副行长借2.88亿

2015-09-10 10:01:24 来源:新华网

评论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通讯员/崔杰锋)笔者9日从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批准逮捕了一宗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贤利用其广州市某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身份,以“过桥业务”为借口,许诺高息回报,诈骗多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经查,陈某贤在广州市某商业银行工作已十余年,2012年升任为支行副行长。从2007年开始,其便利用自己的工作身份,以帮银行客户做转贷业务(俗称“过桥业务”)需要大量资金为由,向多名被害人借款2.88亿元。他许诺给被害人的月利率在1.3%—3%不等,其后还通过伪造房产证、公证委托书和借款合同等作抵押的手段,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实际上,陈某贤非法拆借的巨额资金用于偿还自己之前欠下债务的本息。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在今年7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贤。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贤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对陈某贤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以“过桥业务”为名 副行长借2.88亿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