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双语断案调纠纷

2015-09-09 13:59:05 来源:新华网

评论

廖子渊

融水苗族自治县法院法官廖彦松工作已有20年,他始终在一线办案,走遍了融水20个乡镇,熟悉各地民风、民俗,通晓苗、瑶、侗三种民族语言。工作中,他发挥语言优势,化解一件件矛盾纠纷,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乡土法官”。

“在办案中,我们常常遇到当事人不买账的尴尬。但用民族语言和他们交流,却能打开他们心里的那扇门。”廖彦松说。

“法官会苗语,我的事就好办了。”8月3日,在大浪法庭里,老王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定下来。活了大半辈子的老王第一次来打官司,心里很忐忑:不通汉语,如何向法官交代清楚事实?为此,他努力模仿电视机里听来的普通话,半苗语半汉语地向法官诉求。

“老乡,不急,你用苗话慢慢说,我们听得懂。”接待他的法官主动用苗语交流,打消了老王的担忧。

融水居住着苗、瑶、侗、壮、水等13个少数民族共37.5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74.4%;有很多人不通晓汉语,只会使用本民族语言,因语言不通,有些人不敢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近年来,为彻底消除与山区群众的沟通障碍,该院通过国家政法干警培养、公务员考试共招录干警33人,其中双语干警占招录总人数的81.8%。同时,建立院内培训中心,开办《民族沟通技巧》《民族地区民商事审判要点》等培训课程,提高干警审判执行中少数民族语言的运用能力,将条件符合的优秀双语干警,送到柳州、南宁进行法官轮训,充实双语法官后备力量。同时,该院根据辖区民族分布情况,配齐苗、瑶、侗、壮等双语法官及干警,实现基层办案沟通无障碍。

2010年至今,该院双语法官增长一倍,占法官总数的62.3%。其中苗族法官7人、壮族法官12人、侗族法官6人、其他少数民族法官8人,基本解决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语言交流的障碍问题。2015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2.8%,其中双语法官发挥民族语言优势调解结案的占到91.4%。全院90%的干警掌握一门甚至多门当地民族语言。

原标题:双语断案调纠纷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