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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副总侵占500万澳门豪赌 事后仅退赔3000元

2015-09-01 15:28:57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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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贸易公司副总王进昌,原本有着20万保本分红的年薪,却因澳门豪赌入不敷出,两年两次私刻公司财务章、伪造虚假收据,将515万元货款占为己有。

记者上午获悉,石景山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进昌有期徒刑11年。

2013年6月27日,时任华正顺通物资贸易公司副总经理的王进昌,利用其经手该公司与河北旭阳焦化公司业务的便利,私刻公章伪造虚假收据,将河北旭阳焦化公司支付给华正顺通物资贸易公司的货款300万元占为己有。

2014年1月6日,王进昌采取同样手段,将河北旭阳焦化公司支付给该公司的215万元货款非法占为己有,所得货款均用于澳门赌博。

据了解,截至目前,王进昌仅退赔原单位3000元。

据王进昌供述,华正顺通(北京)物资贸易公司主要负责煤炭贸易,当时以北京勤昌科技发展公司的名义入了华正北京公司5%的股,北京勤昌科技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他的侄子小明(化名),但他是实际运作人。

“华正北京公司的前身是我创办的惠民恒昌投资公司,2012年与中国华正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达成协议,将公司改为华正北京公司,合作期5年,每年给我本人20万元保本分红,并由我出任公司的副总经理。”

王进昌说,在华正北京公司与河北旭阳焦化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中,他负责与对方谈合同、价格、组织货源、结算等。华正公司只负责结算时出具增值税发票、收据、售货合同的确认盖章等具体手续。

“2013年,我在澳门欠下了60万港币的赌债,为还债和翻本,我私刻了公司财务章、伪造了公司收据,侵占了货款。”王进昌说,“我只想拿这笔钱去澳门翻本,挣回后给公司补上,但结果全输了。”

庭审时,王进昌的辩护人表示,王进昌挪用公司钱款赌博,但他有还款的意愿和行为,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院审理认为,以王进昌的犯罪手段及赃款用途,可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并非挪用,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王进昌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主动投案,系自首,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进昌有期徒刑11年,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514.7万。

原标题:称为还债和翻本作案 因职务侵占罪一审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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