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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专家质疑大气法三审草案:这不是保障公众利益的法律

2015-08-27 15:39:33 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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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经营报报道 《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法》)历时15年修订,于2015年8月24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不出意外,通过已成定局。

“看了《大气法》报告难以入眠,真想大哭一场。为何影响到13亿民众生命安全的《大气法》,会被人操纵,我们又如何才能阻止这份“不是保障公众利益”的法律颁布?”8月25日,一参加过《大气法》修订草案起草的专家感叹,自己多么的渺小和无力。

始于1987年的《大气法》曾先后于1995年、2000年作出过修改。本次修改于2006年启动,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大气法》修改一拖再拖。直到 2014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二审并公开征求意见。不过,每一次征求意见总会引来口诛笔伐。“初稿起草快10年了,那时的技术和现在的技术水平完全不同,快十年的初稿如何适应现在和未来发展需要?”多位参加过初稿起草专家表示,真正做过研究的相关领域专家都没有参家到编制工作,“写的建议也被扔到了垃圾桶里 了。”

征求稿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回炉重造”和“大修”的呼声并没有因为正在三审而减弱。

修改思路遭到质疑

来自全国人大8月24日的信息显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二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与部分地方人大法制机构进行了座谈,并于7月23日对草案进行了审议,8月18日再次审议,提出了九大修改意见。

“专家的建议根本没有采纳,公开说话。”一不愿具名的专家对三审草案表示。自一审草案公开征求开始,《大气法》的修改均遭到专家的诟病。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曾公开表示,“现在的大气法文本没有灵魂,没有主线。主要在于大气管理的基本思路、 基本关系没有说清楚,首先是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质量管理之间的关系,然后是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关系。

具体说,政府怎么负责?负什么责?环保部内部就得要先理清,不能这个司出这个想法,那个司出那个想法,法律问题上你得说清楚,以谁为主,或者相互关系是什么?不说清楚不是没法落实吗?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算了一笔账。全国共约4万亿千瓦时的燃煤电厂,如果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的目标来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分别达到800万吨和750万吨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要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则对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年排放量分别为367万 吨和182万吨,还有烟尘是55万吨;假设要按照“超低排放”要求,那么这三项污染物加起来则不得超过160万吨,当然,超低排放要求在时间和地域上有所差别。

而根据中电联的统计,2014年,全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降至98万吨、620万吨、620万吨左右。换言之,全行业提前达到了“十二五”减排目标,但是却远远没有实现达标排放。

不同的减排要求对应不同的核查、监管、考评,互相之间还没有逻辑联系,不仅造成了企业的困扰,造成政府各个部门各行其是。“口号式条款太多,更像政策性文 件而不像法律,无大错,也无大用,缺乏可实施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

原标题:起草专家质疑大气法三审草案:看了想哭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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