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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海事处积极走访辖区危险化学品航运企业

2015-08-19 17:40:10 来源:区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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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深刻吸取“8.12”事故教训,督促危险化学品航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月18日下午,涪陵处孙华处长、李智杰副处长及海事监管科一行走访了辖区重庆三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上,首先传达了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涪陵处《关于切实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涪海事〔2015〕19号)的相关要求。随后,根据《长江海事局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监督检查办法》(长海船舶〔2013〕386号)对体系公司规定的十三项内容对三益公司相关台帐记录进行了检查。李智杰副处长就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反馈并对公司提出要求:一要加强体系学习,提高体系管理能力;二要严格体系运行,杜绝“两张皮”现象;三要加强日常监控检查,督促隐患排查整改。最后,孙华处长向与会人员提出“一个共勉、四个落实和四个实施”。“一个共勉”即海事部门和公司都要引起思想高度重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各尽其责做好危险品运输的监督与管理,严防安全与污染事故发生。“四个落实”即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一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二要落实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做到“专而精”;三要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真实性和规范性;四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下一步,海事部门也将严格依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13〕204号)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实施”:一是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辖区航运企业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检查;二是实施安全生产分析评估制度,每年组织辖区航运企业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并形成分析评估报告;三是实施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加强隐患整改情况现场核查;四是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进一步规范约谈流程。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海事部门相关要求,不断加强体系学习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体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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