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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企业"选址合理" 环评师向市里汇报

2015-08-14 19:31: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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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相关要求,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简要介绍

项目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

简要介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租用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区域堆场,拟投资500万把现有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项目占地面积46226.8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堆场进行重新规划,新建2个危险品库,改造现有中转仓库、综合楼、消防设施等。项目改造后做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暂存区,主要经营危险货物的拆、装箱业务,及危险货物的储存,改造后用于危险化学品储运的设施为3个危险品库和露天集装箱堆场。项目设计存货体积不大于1000m3,年周转量15000吨左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废气:拟建项目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在密闭容器中储存,且不涉及分装、灌装等作业过程,运营过程无工艺废气排放。主要废气为职工食堂废气。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天津)(DB12/356-2008)三级标准要求,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地面冲洗水为间歇排放,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天津)(DB12/356-2008)三级,进入排入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拟建项目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符合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可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置途径可行。

固废: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危险化学品风机噪声和货物装卸噪声。噪声源在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风险:拟建项目涉及的物料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对所有储罐采用拱顶罐,储罐设有呼吸阀,装卸采用密闭浸没装车方式,调和和灌装在一体化车间内进行。本项目厨房设油烟净化设施。

废水:项目设有化粪池和食堂隔油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货物装卸管理。

风险:在危险品库及堆场内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在线摄录装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对雨水排放系统和污水排放系统设置切断设施,并在总口设置截止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发展规划,符合天津港总体规划。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和废气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环境制约因素可以得到克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拨打电话022-59811225或发送邮件到tjeia@yahoo.com.cn进行索要,我们经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发放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

即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如有公众认为需要索取关于本项目的一些补充信息,可以向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具体方式和期限同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周围企业的工作人员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现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何;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发放数量100份,发放对象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企业的工作人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示期间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发放至tjeia@yahoo.com.cn。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25604872

联系人:田旺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张媛

联系电话:022-59811225

传真:022-59811285

电子邮箱:tjeia@yahoo.com.cn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原标题:天津爆炸事故企业"选址合理" 环评师向市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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