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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交管局“护犊”三条理由不严不实

2015-07-22 16:51:41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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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货车禁行限制,南昌除了洪安公司以外的多家道路救援公司车辆无法进入市区施救。为此,省汽车救援协会向南昌市交管局提交申请,希望能将道路救援车辆与普通货车区分开,获准在高峰时段进入市区施救。

7月15日,记者获悉,该协会递交的申请已被南昌市交管局驳回。这意味着,短期内仍然只有洪安公司一家的重型救援车可以进入南昌主城区作业。(来源:江西日报7月16日)

从回复中,南昌市交管部门关于不开放市区施救有三点理由,其一,“目前南昌市城区高峰时段道路交通流量巨大,不宜开展救援工作”;其二,在城区内“基本没有救援任务”;其三,洪安公司与南昌交警有30余年的历史渊源,现仍受交警部门的指令和委派,并“服从交警管理”。关于这三点理由,笔者看来,都很牵强,下文,笔者就这几点理由提出自己的看法,也请各位看官一同来评评,咱说得在理不?

其一,交通流量巨大,不宜开展救援工作。从尊重生命角度来说,这是反人类的命题。如果交通流量巨大,就不合适开展救援工作,那么,消防、医护急救等救援机构又如何去看待交通流量巨大与生命救援这个矛盾的呢?如果因为交通流量大,就将城市救援屏蔽在外,那么城市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如何得到保障?这个理由真的很牵强。

其二,在城区内“基本没有救援任务”。据去年统计数据,南昌机动车保有量超过64万辆,而据同一年数据显示,南昌市交通违法行为当中,酒后驾驶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导火索之首,“尤为严重”,2014年以来,南昌市共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239起,酒驾造成交通事故9起,死7人,伤8人,死亡人数为各类交通事故最多的一项。这么多的事故数据,酒驾、醉驾如此之多,没有“救援任务”这一理由也就不攻自破了。

其三,洪安公司服从管理。城市管理本就是一门科学,作为南昌市道路交通的主管部门南昌市交管局,可以积极作为,规范企业行为,提请人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地方条例,对参与道路救援企业进行管理和引导,通过科技、云数据以及智慧城市等种种现代手段,使城市道路救援科学、规范、利民。说到底,用行政手段干预,为行业人为设置“门槛”,这不是一个执法机关可以做的事,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异议和诟病。

三点理由都有站不住脚的地方,都是可以改变且应该改变的现状,请南昌市交管局的领导们,好好思量思量,贯彻“三严三实”,从民生角度来看待自身工作的改进,莫因一己之私,而让整个部门蒙上“懒政不作为”之羞。

文/舟正

原标题:南昌市交管局“护犊”三条理由不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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