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大师”王林和“弟子”邹勇恩怨交加

2015-07-17 07:39:40 来源:深圳晚报

评论

\

邹勇(左)与王林在印度首都新德里的合影

江西商人邹勇是王林的关门弟子,也是多次“正面交锋”的仇人。其实,王林和邹勇师徒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两人被爆涉多起财物纠纷,分别是江西开庭的3300万元别墅购买纠纷和深圳1400余万装修款纠纷案以及邹勇诉王林售卖给他1840万元假酒的纠纷案和香港总额为1100万港元的公寓楼归属案。

2013年7月底,邹勇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遭王林欺骗,以“关门弟子”的身份揭发王林以收徒为名骗钱,包括礼金、房屋款、借款和拜师费共计1个亿之多。王林也不甘示弱,连续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写信或上访实名举报邹勇。自此,师徒二人关系恶化,多次对簿公堂。

王林诅咒一个月内让邹勇不得好死

邹勇是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江西萍乡算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头顶多重光环,“江西省人大代表”、“江西劳动模范”、“企业家”。2009年,邹勇拜王林为师,送上500万元当作“拜师费”。当年12月18日,邹勇正式行拜师礼,烧了三炷香,并按照王林的意思封了个333333块的红包。

王林和邹勇彻底交恶的导火线,始于2012年10月的深圳别墅纠纷案,王林为此咒邹勇不得好死。据悉王林在深圳有个“王府”,在他的推荐下,2008年10月21日邹勇也在此小区购买别墅,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并委托王林帮忙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由此产生1100余万的经济往来。王林诉称截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邹勇均以种种理由推脱还钱,不得已起诉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邹勇则指责王林私留自己的装修款,他曾打给王林3530万元用于别墅装修,但王林报来账目只有1400万元。

此外,王林又诉称在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他借款2300万,截至2012年5月28日尚欠1300万元未还。由于邹勇没有现金,以5000万的价格将怡景别墅卖给王林抵消欠款,双方商议等邹勇完成别墅过户手续后,王林再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5月29日,因邹勇急需现金,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给王林指定的买方。王林支付首付2000万元后,可是邹勇并未履行合同义务,王林诉至萍乡市中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邹勇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3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照邹勇的说法,王林骗了他买房几千万,一审邹勇败诉。

邹勇赢回香港公寓楼房屋所有权

邹勇回忆第一次见到王林,是2002年在朋友的公司里。当天他看到了王林表演上电梯节目,觉得非常神奇,再加上王林和某些官员、名人的私交,更让他觉得此人能耐极大,越发地崇拜王林,之后两人交往日益频繁,终成王林的“关门弟子”。

不过,邹勇自爆两人发生经济纠纷后,不再相信王林了,尽管直到现在也没有看出王林功夫的破绽,但特别肯定那些都是假的、骗人的。2013年7月底,邹勇揭发王林招摇撞骗,作为师傅只会不断地索要礼品、钱财,王林避走香港起诉邹勇归还一处香港公寓楼。

2013年10月24日上午10时,该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涉案金额共计1100万港元左右,包含800万购楼款及300余万装修款等费用。王林称,2008年9月份,邹勇看中位于香港北角一处居民楼房产,由于不具备香港身份,请求王林替付1100万港元的款项,却一直没有还钱。邹勇对此解释称,他在2008年是购买了两处香港公寓楼,一处800万港元自用;一处660万港元,因王林索要送给其,并向王林支付了现金1500万港元,是与朋友一同送到王林在深圳的居所。

一审判王林胜诉,二审推翻一审判决,当庭宣判邹勇赢得诉讼。2014年6月25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王林限期返还楼宇给邹勇,并下令王林办理返还手续,相关税费都由王林负责缴纳。该案是王林与邹勇之间纠纷最早结案的一起。邹勇辩护律师陈东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二审中邹勇提交了王林签字收据的关键证据,证明王林购房费用确实是邹勇先前支付的。

弟子状告“气功大师”王林卖假酒

2014年7月31日,邹勇状告王林卖假酒,索赔1840万元酒款和利息损失424万元,并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案于2014年9月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王林聘请了深圳律师为其辩护。2015年4月3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邹勇诉请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

该事实的起因是邹勇在王林家喝完茅台酒,赞不绝口,希望能买500箱。邹勇说在2010年底,王林自称与茅台酒厂的厂长关系很熟,厂长有特供的五十年陈酿茅台酒的优惠指标,市场价格为28000元/瓶,王林可以特价3000元/瓶卖给邹勇。于是,邹勇于2010年11月4日向王林汇款340万元购买了100箱(12瓶/箱),2011年1月27日分两次共汇款1500万元购买了400箱。

2013年1月,邹勇把从王林处购买的茅台酒招待朋友,发现口感不对,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这6000瓶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十年陈酿茅台酒。于是邹勇多次要求王林返还酒款,但未果。

王林答辩称时间过去久远,双方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自己从未说过该白酒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酒,且邹勇已饮用了600多瓶,这时提“货不对板”要求退货完全没有法律依据。2015年4月,萍乡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此案是委托合同纠纷,邹勇的诉请不能成立。

邹勇率百余人“围堵”王林豪宅

王林和邹勇因房屋对簿公堂不久,2014年12月11日,邹勇率百余人围堵王林在江西萍乡的豪宅讨债,并用一辆皮卡堵死豪宅门口,门口拉着两条横幅,上面写着“王林骗子,欠债还钱”等大大小小30多张讨债的纸条。最引人注目的是贴在左边墙上的一张纸条,标题是“王林所欠邹勇账物明细表”,合计1亿元。

据说邹勇率一众人堵门追债,封锁王林家通往外界的所有通道,还破坏水电设备让宅内断水断电。当时宅子内有7男2女被困住出不去,只能通过绳子或梯子等工具往宅内运大米或蔬菜解决生活之需。12月12日早上7点,王林从宅子的侧门离开前往香港,其后证实有5人是王林朋友。有一个租住王林宅内开公司的小伙子想进去,被拦后就去撕标语,结果他的车窗玻璃被围堵者打碎。

王林说自己和邹勇曾在中间人的见证下商谈,邹勇索赔3000余万元,中间人建议双方都冷静几天。没想到12月10日,邹勇上门要钱未果,次日带上百人来围堵,还声称自己欠他上亿元。邹勇却说自己是被“逼上梁山”,因王林欠他4000多万元,在中间人的见证下双方进行了沟通,约定12月10日了结债务问题,谁知道还款日他吃了闭门羹,一怒之下与员工们将“王林豪宅”团团包围。

2014年底,邹勇又到深圳找王林讨债,还闹到了黄贝派出所,当时邹勇西装被撕破了,自称被王林马仔一顿拳脚好打。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