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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还应兼顾各方利益

2015-06-25 08:14:10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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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今年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0.5%,上线为16%,下线为3.5%。北京市各企业均可参照指导线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全市18个大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90个职业的工资指导价位随指导线一并发布,多个一线生产服务岗位月工资将超过5000元。(6月20日《新京报》)

实行工资指导线的目的,在于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以便于工资增长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助于保护劳动权益,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一项特殊历史时期的政策,工资指导线制度的使用,确实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当市场主体越来越活跃,经济所有制的性质越来越丰富的情况下,工资指导线的制定与实施,就难免会触动各方的利益,并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

虽然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然而却能产生关键性的杠杆作用。因为作为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指标,其出台之后就会带来各方利益的博弈,并因此成为用人方和劳动者之间谈判的参照。然而当前,物价不断上涨,购买力不断下滑,涨薪的诉求越来越强;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企业利润空间日益压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涨薪的成本压力有可能会成为“最后一根稻草”。

即便要继续实施工资指导线,那么在测算时就必须兼顾各方利益。一方面既要对经济形势与现状进行分析,在运用测算模板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承受力,以及调整过大带来的连锁效应;另一方面要正视权利保护的原则,对涨薪的诉求要给予正视,但也不能纵之过度。总之,工资指导线的制定不能仅是技术运用,还应包括各种情感要求,让劳动者、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都有发声的机会,其权利都能获得足够的尊重。

用行政的手段去干预市场行为,损失的必然是多方的利益。政府确定指导价的空间过大,会成为企业的难以承受的负担,尤其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滑,转型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确定工资指导下就必须慎之又慎,否则就可能引发各方不满。因为指导价的标准太高,表面上给劳动者带来了好处,然企业若是成本太高而倒闭,也就意味着其失业或就业的风险增加。所以,用工资指导价在为权利护航的同时,也应为经济转型与发展创造条件。而最终的走向,则是正视涨薪的权利诉求之下,让市场自我调整成为工资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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