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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首例劝返归国自首贪官回国 已被取保候审

2015-06-15 18:18:11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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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6月15日),逃亡海外6年的吕某某经检察官及其家人多次劝告,最终选择从菲律宾回国投案自首,吕某某是2015年北京市首例经劝返回国自首的外逃贪官。

今年57岁的吕某某,北京市人,原北京某高校下属一家公司副总裁。他因何外逃,又是因何原因最终选择了回国自首?将面临怎样的刑责?

今天上午9点半,北京海淀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花蕊和副处长苗继元就到了首都机场边检口,等待吕某某。从2009年立案至今,他们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劝告吕某某回国自首。

苗继元: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案情是,2001年至2004年,吕某某在担任北京某高校下属公司副总裁期间,伙同单位另外5名高管成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单位的公款以转移收支的方式,将公款2100多万元私分给单位职工,其中他个人分得了140多万元。

2009年9月8日,北京市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吕某某立案侦查。

苗继元:调查的出入境记录显示,吕某某是在2005年就前往了菲律宾,这个案子我们是在2009年9月份立的案,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吕某某也有多次往返的记录,但是在我们立案之前的最后一次,他的出境时间是2009年的六月份,此后,没有再入境的记录。

11点10分,菲律宾飞往北京的航班落地,半小时之后,吕某某在边检口见到了海淀检察院反贪一处副处长花蕊,花蕊告诉记者,在回检察院的路上她一直在与吕某某谈心,希望他能接受媒体采访。

花蕊:首先呢,我说你能够回来,这是我们非常欢迎的。现在已经回到祖国的怀抱了,那么多年你漂泊在外面,现在应该放下心里所有的负担,你现在只是一个投案,还要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希望你能接受一些采访,呼吁更多向你一样有案在身的漂泊境外的人尽早地投案自首。

在接受采访时吕某某说:

吕某某:特别感谢海淀检察院,他们通过我的家属跟我联系了,让我自首。我家里对这个情况也是非常感激,也很同意,所以去年年底就把我不该拿的奖金全部退回来了。

吕某某说,本来应该早回,但因为得了一场病,手骨折了,所以拖到现在。虽然在菲律宾有稳定的工作,生活不愁,但是内心一直是煎熬的。

吕某某:这几年在外面,在那也有工作,我教书,教金融和经济,但是内心还是很纠结,感觉很惭愧,因为面对很多学生,也有咱们中国来的,大陆来的, 很多学生,我自己觉得背着一个被通缉的名字,我在网上、报纸都看了,虽然没有点我的名字,但我知道是我。集团私分国有资产的定性我也看了。

吕某某承认,在回国自首的问题上也有思想斗争。

吕某某:我刚开始还不太理解,觉得就是多拿了奖金,最近跟检察院联系,觉得不单单是退完钱就完事了,确实不管主客观还是触犯了法律,我自己发自内心的特别想回来自首,觉得挺惭愧的。

提到多年与妻子家人分离,提到面对学生的惭愧,吕某某泣不成声。

检察官花蕊说,追逃追赃工作困难重重,但是检察机关会坚持到底。

花蕊:找人难,特别是追捕潜逃境外的贪官难度更大;追赃难,许多贪官被抓已经是两手空空,赃款有的被挥霍、有的被骗走,转到境外的赃款追缴起来更难。第三是要积极争取境外的执法机关的积极配合。但是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他们逃了多长时间,北京检察机关都有决心把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吕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依法会得到从轻、减轻处罚。检察机关此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敦促吕某某同案叶某某尽快回国自首。

最新消息,北京海淀检察院根据吕某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且有回国自首的客观情况,依法向他宣布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原标题:今年北京首例劝返归国自首贪官回国 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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