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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刊文评《乔石谈民主与法制》:反腐要靠法制

2015-06-14 17:14:2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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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学习《乔石谈民主与法制》

《乔石谈民主与法制》一书出版了。这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乔石同志1982—1998年历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本书选入了乔石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期间,有关民主与法制的重要讲话、报告、谈话、文章共102篇,书中还收录了一些照片和题词。收入本书的文稿,绝大部分系第一次公开发表,是研究这一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难得的珍贵文献史料。

本书分上下两集。上集(1985年9月至1992年12月)主要谈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法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管理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下集(1992年12月至1998年2月)着重谈修订和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加强经济立法,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倡廉反腐,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等。本书虽系谈民主与法制,但涉及的领域和方面非常广泛,内容十分丰富,对许多问题都有独到见解和精辟论述。

一、加强政法部门建设,健全法制机构。乔石1985年7月接替陈丕显主管政法工作,恰值改革开放起步的艰难阶段。面临的是“文化大革命”后社会治安问题异常严重、犯罪分子气焰十分嚣张的局面。而公、检、法机关在“文化大革命”中是被彻底砸烂的重灾区,粉碎“四人帮”后才逐渐恢复,有经验的领导骨干大都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这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及面临的社会治安状况很不适应。

乔石首先抓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按照中央规定的干部“四化”原则加强配备。他认为做党政领导工作,就是要有组织领导能力,要有真才实学,有没有大学文凭不是主要的,主要是真正具有做领导工作必须的知识。选拔领导干部要有战略眼光和长远打算,不仅要考虑现在,还要考虑到20世纪末,甚至21世纪,这就要培养一代新人。培养新人要严格挑选,认真考察,在实际工作中逐步锻炼成长,一茬接一茬地搞下去。乔石选配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时特别强调三条:一是政治上强。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事业。要真正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动态,政治上要敏锐,能主动积极地发现问题,抓住工作重点。二是业务上要精。不仅要精通有关政策、法律和本职业务,而且要懂一点经济建设和科技知识,要逐渐积累一些处理复杂社会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三是作风上硬。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国家法律;廉洁奉公,办事公正,顾全大局,能够同兄弟部门主动搞好团结合作;对队伍中的问题敢抓敢管,绝不护短。他说,要根据干部的“四化”标准和上述条件考核领导班子,选拔领导干部,特别是要选好第一把手。

经过调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对新的领导班子,乔石强调要以身作则,锐意改革,大力加强政法工作的改革,大胆创新,把机关建设好,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1988年7月,乔石讲到合理调整现有的警力时,提出要组建一支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动力量,要逐步装备一些非杀伤性警械,以备必要时统一调动使用,做到一旦有事,临阵不乱,处置及时、得当。

鉴于违反党纪者有纪律检查委员会管,违反国法者有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管,而违反政纪者却没有一个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管的情况,乔石代表国务院于1986年11月向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设立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方案》并作了说明。议案通过后,乔石又亲自指导筹建工作。1987年7月,国务院监察部正式成立,这就弥补了国家行政体制的一个缺陷,使法制机构更加健全。

二、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任务。乔石指出,政法部门是国家的法治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安定的特殊任务,对社会治安好坏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法保护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条件,是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保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始终是政法战线的头等任务。

乔石说,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建设是中心,政法工作要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更自觉、更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对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东西,都要依法加以保护和支持;对一切不利于改革开放,不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东西,都要依法加以反对和限制;对一切破坏改革开放,破坏民主与法制、破坏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要依法加以打击和制裁,不能丝毫放松。依法打击一切犯罪活动、惩治犯罪分子的同时,必须大力强化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职能,强化依法管理社会、保障正常社会秩序的职能,强化依法维持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职能。总之,要认真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不断有所创造,更好地肩负起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乔石一再反复强调要完成好这一使命,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并提出要在加强的前提下改善,在改善的过程中加强的原则。

乔石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方针,并率先垂范加以贯彻执行。他分管全国政法工作恰值经济特区建设刚刚起步的困难阶段。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突然一开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刑事犯罪活动和社会治安问题增多,一时社会秩序显得有些乱。有人就利用改革带来大量积极因素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等消极影响而把治安面临的情况和问题归咎于改革开放,使改革开放特别是办经济特区的政策面临要不要搞下去,还能不能搞下去的挑战。在这关键的时刻,刚刚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不久的乔石,于1985年10月下旬至12月初,相继到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和上海、天津两市,一边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一边指导对那些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查禁,对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霸头的犯罪活动予以坚决的打击和惩处。针对当时有人对特区建设持否定态度,乔石在广东特别强调指出,“特区工作不能减弱。要总结经验,一定要下决心把特区办好,非搞好不可,搞好特区不会犯错误。我不相信特区政策搞不下去,更不会走投无路。”这些在今天听来很平常,可当时是振聋发聩的话语,使广东的领导获得了巨大的鼓舞和支持,明确了方向,增强了搞好经济特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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