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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食药分局四项措施规范药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2015-06-09 17:29: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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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宝鸡6月9日讯为提升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宝鸡高新食药分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有效落实,有序进行。

一是明确承检机构。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分局主动联系高新区卫生计生局,确定了辖区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5户医疗机构承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检查项目。从业人员体检项目除常规健康检查外,必须检查下列“五病”:(一)痢疾;(二)伤寒;(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四)活动性肺结核;(五)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的疾病。

三是明确检查流程。食品药品单位在健康证效期内组织从业人员及时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需带2张1寸照片(1张贴体检表上,另1张贴健康证上)。健康检查结束后,持健康检查表到高新分局1楼大厅办理《健康证》。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不参加健康检查和健康证过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谭乐)

原标题:宝鸡高新食药分局四项措施规范药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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